本次共招聘勤務輔警6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15名)。工作崗位均為州公安局機關勤務輔警(詳見招聘職位表)。
招聘對象及范圍
報考人員需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齡要求為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6年4月13日以后,2003年4月13日以前出生,均含當日);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4.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5.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8.曾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國家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等有關證書。
報名、資格審查、繳費及職位調整
本次招聘考試報考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工作由州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資格審查等具體工作由州公安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報名時間: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報名地點:甘孜州公安局主樓903辦公室(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街道川信巷61號)。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在報名之前應認真閱讀“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準確填寫《2021年甘孜州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見附件2)的各項內(nèi)容,同時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兩張,電子照片一張(20kb以內(nèi)、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考生自備u盤或光盤拷貝)。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提交相關材料。報考者應準備本人戶口簿原件、復印件,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符合招錄職位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已經(jīng)填好的《2021年甘孜州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在報名時進行提交。否則不予報名。
2.資格審查
甘孜州公安局根據(jù)報考者填報的材料和照片,嚴格對照職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并當場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職位調整
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人社局、州公安局于4月27日前將該職位計劃數(shù)做出相應的調減至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如均達不到開考比例將取消相應錄用計劃并公告。招聘工作結束后,州公安局可根據(jù)工作需要,對新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州公安局征得報考者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4.領取準考證
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州公安局現(xiàn)場領取本人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公告。
相關附件下載:0011z7
附件:1.《2021年甘孜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4.《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shù)的復函》
原標題:甘孜州公安局 2021年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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