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關于開展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的通知》規(guī)定,為有序做好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并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將于2025年3月21日啟動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上半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縣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一)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犍為縣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5屆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在犍為縣行政區(qū)域內的公民。
(二)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犍為縣居住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并在犍為縣行政區(qū)域內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
(三)駐犍為縣行政區(qū)域內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
二、申請人需具備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道德,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無犯罪記錄。
(二)學歷條件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相應學歷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結業(yè)”或“肄業(yè)”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四)普通話要求
1.申請初中層次的教師資格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2.申請認定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五)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按規(guī)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犍為縣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三、認定范圍
向犍為縣行政審批局申請的資格種類僅限于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申請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2025年我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上半年認定時間為3月21日至7月25日。
網上報名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1日9:00—5月6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6月20日18:00(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關網期間不能再進行申報)。
申報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四川政務網:http://www.sczwfw.gov.cn
(二)現(xiàn)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犍為縣行政審批局現(xiàn)場確認。
1.現(xiàn)場受理時間:上半年第一批次5月6日—5月16日;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0日—6月2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過期不予受理;
2.現(xiàn)場受理地址:犍為縣玉津鎮(zhèn)黃旗大道1號(犍為縣行政審批局三樓綜合事項審批股窗口);
3.咨詢電話:0833-4229655。請在網上申報成功后及時加入犍為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QQ群(群號648227441),加入后請將群名片修改為“2025上+實名”。
(三)現(xiàn)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所有申請人員現(xiàn)場確認時必須帶上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需與公示附件一致);
3.學歷證書(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不提交,系統(tǒng)未核驗通過的,大陸高校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本次認定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戶籍證明和居住證明。戶籍所在地為犍為縣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居住地為犍為縣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港澳臺居民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臺灣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駐犍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7.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限犍為縣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犍為縣行政審批局完成現(xiàn)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次日起20個法定工作日內(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通過QQ群通知申請人。
五、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xiàn)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三)根據規(guī)定,申請人每年只允許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四)現(xiàn)場確認時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交材料。
犍為縣行政審批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