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榮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勤務輔警,共20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具有榮縣行政區(qū)域(城鄉(xiāng)不限)戶籍或者持有榮縣行政區(qū)域有效《居住證》并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熱愛公安工作,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93年12月13日—2005年12月13日出生),退役軍人(士官以上)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三)大專及以上文化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到高中(中專)文化程度;
(四)身高在168CM以上,體貌端正;身體、心理健康,無肢體功能障礙、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矯正視力不低于4.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符合招聘職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國家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下列人員: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具有職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自愿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一)自愿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9:00—12:00和14:00—18:00。
3.報名地點:榮縣公安局504辦公室,聯系電話:0813—4703617。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攜帶本人戶口簿或居住證、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退伍(復員)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有駕駛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各類榮譽證書的應聘人員應帶好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現場填寫《榮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所有資料原件經核實后當場退還,復印件和照片不予退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切責任應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三)體能測試
所有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本次招聘體能測試為1000米跑,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試合格的,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四)面試
對體能測試合格人員組織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低于75分者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的時間和地點以招聘機關通知為準。
(五)加分
1.中共正式黨員加1分;
2.退役軍人:義務兵加0.5分、一級士官加1分、二級士官及以上加1.5分;
3.警察學院畢業(yè)生加1分;
4.現在榮縣從事網格化管理服務或交通勸導工作滿2年以上人員加1分;
5.曾獲得縣級以上表彰人員加0.5分、市級以上表彰人員加1分、省級以上表彰人員加1.5分,多次表彰以最高表彰為準,不重復累計加分;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加1分。
(六)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按面試成績+加分項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凡未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資格;體檢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在對應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時間和地點以招聘機關通知為準。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開展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同時,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公告相關要求執(zhí)行??疾觳缓细窕蜃詣臃艞壋霈F缺額,可在對應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查實后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對反映問題經查實且屬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四、簽訂勞動合同
經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并按《勞動合同法》要求約定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后,個人德能勤績表現好,能適應工作崗位需要的,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五、待遇
單位按規(guī)定購買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部分)+績效工資+補貼。享受節(jié)日慰問、生日慰問、健康體檢等福利。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榮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二)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留兩種聯系方式,并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榮縣公安局
2023年12月8日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fā)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F3u65gOM1yHb9yJfFiNj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