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眉山市公安局和丹棱縣編外用工人員管理聯(lián)席會議同意,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 輔警 )1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招聘輔警11名,均為男性,其中一線工作崗位輔警7名,綜合文職崗位輔警4名。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一線工作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曾有公安工作經(jīng)歷人員,退役士兵。
綜合文職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或往屆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學歷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其中,退役士兵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4.年齡。18至35周歲(1989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間出生);具有計算機類、通信類、法學類專業(yè)的全日制本科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5.熱愛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品行端正,服從單位統(tǒng)籌管理、使用;
6.身體狀況。凈身高1.68米及以上,體形端正、形象氣質佳,無口吃,無重聽。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癜痕。身體條件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人民警察職位要求的條件及無其它不適宜從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國家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下列人員: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整個招聘工作由丹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
現(xiàn)場報名時間從2024年5月27日9時至2024年5月30日17時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報名地點在丹棱縣公安局506辦公室。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退伍證、個人征信證明(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1寸免冠近照2張??忌氄鎸崱蚀_地填寫《丹棱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該表在報名現(xiàn)場領?。?。
眉山市區(qū)縣公安機關員額內輔警報考還須出具所在區(qū)縣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二)資格初審
現(xiàn)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報名有效時間內,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報名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招聘報考或錄用(包括已被錄用的)資格。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對象為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體能測試項目為:1000米、10米 4往返跑。測試成績標準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執(zhí)行。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成績將在現(xiàn)場公布。
本次體能測試未統(tǒng)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建議考生個人自行購買,防范體能測試運動風險。
(四)筆試
筆試對象為體能測試合格人員。筆試主要考核應試者對基本法律法規(guī)常識、時政理論及公安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基本法律法規(guī)常識范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分值50分,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shù)。
參加筆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五)面試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名額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總分50分,主要測評應試者政治素養(yǎng)、事業(yè)心責任感及計劃組織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要素。
(六)考試總成績及名次確定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名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七)體檢
依據(jù)招聘職位和招聘人數(shù),按考試排名從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應符合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自愿放棄體檢、體檢未完成及體檢不合格等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政審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在體檢結果公布后7日內提供手續(xù)完整的《丹棱縣公安局2024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政審表》。丹棱縣公安局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和考察,因政審和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在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完成體檢、政審和考察。
(九)公示
對政審、體檢合格者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張貼于丹棱縣公安局大門公示欄處。在公示期內群眾如有情況反映,可向中共丹棱縣紀委丹棱縣監(jiān)委派駐縣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反映。經(jīng)公示無反映或雖有反映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丹棱縣公安局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管理
公示結束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與丹棱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招聘結束后,統(tǒng)一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不合格的視為不符合聘用條件,解除合同。
薪酬待遇
按照丹棱縣公安局相關薪酬規(guī)定執(zhí)行,并辦理 五險一金 。實行 固定工資+級別工資+績效工資+補貼 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資增長機制。
實施監(jiān)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丹棱縣紀委丹棱縣監(jiān)委派駐縣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28-37208757。
特別聲明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丹棱縣公安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單位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應考輔導資料或書籍。
本公告由丹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37205755。
丹棱縣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